关于开展2027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7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部署

请各单位对照学校事业规划及相关专项、专题规划,部门五年规划、三年计划,梳理三年内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完成项目库动态调整,开展202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遵循原则

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学校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改善专项的组织、论证和申报等工作。

保障基本,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与教育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统筹规划、科学论证。要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题、专项规划紧密结合;须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决策。

依规实施,注重绩效。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执行过程实施追踪评效,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申报

(一)2027年度改善专项按三大类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每个项目可包含若干子活动。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同类型项目需求形成专项子活动申报书,避免子活动过细,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相关领导小组或委员会会议,对所申报年度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三)申报项目不得与在库项目重复。2023年(含)之前评审但未启动、入库但不再实施的子活动,清退出项目库。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

1.填写《2027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每个申报的子活动需编制《2027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需提供相关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论证审批等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6331日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改善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三)时间节点

3月底前,完成申报项目的收集、论证和排序;

4月上旬,改善专项工作小组审议申报方案(初稿)

5月中旬,申报方案提交学校决策会议审议;

5月下旬,组织专班编制项目概算和申报书;

6月下旬,完成项目概算和申报书编制;

7月上旬,迎接教育部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7月下旬,经学校决策会审议后的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附件:

1. 2027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表

2. 2027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书

3.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联系人:郑丹 87556527,13628601809

 

 

改善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35

 

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申报通知:

1.实设处:http://leao.hust.edu.cn/info/1161/3558.htm

2.房产处:

https://one.hust.edu.cn/tp_up/redirect.jsp?url=https%3A%2F%2Fone.hust.edu.cn%2Ftp_up%2Fview%3Fm%3Dpim%26hideheader%3Dtrue%26hidemenu%3Dtrue%26hidefooter%3Dtrue%23act%3Dup%2Fpim%2Fshowpim%2Fm%26id%3D4242760545603584

3.基础与继续教育办:http://jcjy.hust.edu.cn/info/1084/2826.htm

4.总务后勤处:https://one.hust.edu.cn/index.html#act=sems-tp-nup_28585749&contentid=&ownerid=&typeid=all&website=0&rid=all&pim_id=10514865822953472&randomx=0.72799715376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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